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1]6号)和《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16〕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2.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课程须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
3.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依托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
4.所有申报示范课或教学案例(库),需要在立项后能在建设期正常开设。
5.已经立项过的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或《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按照要求向开课单位提交材料。
2.各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安排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经各培养单位专家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报乐鱼滚球(推荐数量见附件3)。超出分配指标的,需排序推荐。
3.乐鱼滚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培养单位于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乐鱼滚球。报送的所有材料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1.纸质版材料A4纸打。蟛嘧岸,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用白色封面胶装成一本,佐证材料要有目录(不夹彩页)。
2.上述材料电子版(示范课程申报项目须同时报送课程已有大纲电子版)。电子版命名:单位简称-姓名(带签字和公章,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换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2.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项目难以进行的,予以终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人或研究内容的。
(3)组织管理不力的。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时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乐鱼滚球
2021年8月4日